关于“新钢转债”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
摘要:券发行试点办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》和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本公司)委托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大公评估)对本公司2008年8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(简称新钢转债)和2011年12月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券(简称11新钢债)进行了信用跟踪评级。 大公评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》和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委托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大公评估”)对本公司2008年8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(简称“新钢转债”)和2011年12月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券(简称“11新钢债”)进行了信用跟踪评级。
在对本公司2012年以来的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,大公评估出具了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》和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》。
大公评估对11新钢债跟踪评级结论为: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,维持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+,评级展望为稳定。
大公评估对新钢转债跟踪评级结论为: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,维持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+,评级展望为稳定。
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本次跟踪评级报告的具体情况,请查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站()上刊登的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》和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》。
特此公告。
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13年7月2日#re##ad#