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艺文类聚》所引动物诗赋研究
一、《艺文类聚》及其动物类目引用诗赋之概况
《艺文类聚》一百卷,唐欧阳询(-)撰。全书分四十六部,设七百二十七个子目,约百余万言。分类按目编次,故事在前,均注出处。所引诗文,均注时代。据其自序所言,乃是“事居其前,文列于后”。[1]《艺文类聚》将所辑文献分为“事”、“文”两类,在每个条目下,先胪列经、史、子类典籍之“事”,后附以诗、赋、颂、赞、令、书、表、志、箴等集部之“文”。百卷之中,首以天部岁时等,与动物相关之分类,具见书中卷九十至九十七,分别为鸟部、兽部、鳞介部、虫豸部等四部。此中鸟部包括以下三十七个子目:鸟、凤、鸾、鸿、鹤、雉、鹖、孔雀、鹦鹉、青鸟、鴈、鹅、鸭、鸡、山鸡、鹰、鹞、乌、鹊、雀、鷰、鸠、鸱、反舌、仓庚、鹪鹩、啄木、鸳鸯、??、?鶒、白鹭、?鹈、鸥、鹏、精卫、翡翠、服鸟。兽部包括以下二十四个子目:马、騊駼、牛、驴、骆驼、羊、狗、豕、象、犀、兕、駮、貔、熊、鹿、麞、兔、狐、猨、猕猴、果然、狌狌、貂、鼠。鳞介部包括以下十二个子目:龙、蛟、虵、龟、鳖、鱼、螺、蚌、蛤、蛤蜊、乌贼、石劫。最后,虫豸部包括以下十五个子目:蝉、蝇、蚊、蜉蝣、蛱蝶、萤火、蝙蝠、叩头虫、蛾、蜂、蟋蟀、尺蠖、蚁、蜘蛛/蛸、螳蜋。
在以上鸟部、兽部、鳞介部、虫豸部等四部之中,《艺文类聚》或不一一引用诗赋之作。其中鸟部之“青鸟”、“??”、“精卫”(3/37,8.1%);兽部之“騊駼”、“驴”、“骆驼”、“羊”、“豕”、“象”、“犀”、“兕”、“駮”、“貔”、“熊”、“鹿”、“狐”、“狌狌”、“貂”、“鼠”(16/28,57.1%);鳞介部之“蛟”、“虵”、“蚌”、“蛤”、“蛤蜊”、“乌贼”、“石劫”(7/12,58.3%);合共二十六个子目皆未有引用动物诗赋。至于虫豸部,则各子目具有引用诗赋。
《艺文类聚》所载动物诗赋,即咏物诗赋,作品之年代从汉到隋。文学作品有描写生活、*治题材之类,大抵从建安时期开始,文人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