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阳市药品集中采购(第四批)拟成交结果经共同体委员会审核通过,现予以公示(具体详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年3月2日至3月6日。
在公示期内(工作日)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东阳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监督小组,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,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并附身份证复印件。
联系方式:-